臨睡前孩子又跟我抱怨,近來在學校為了練習畢業典禮表演的舞蹈搞得心煩意亂。為這事已經幫他和老師溝通過了,但班上同學力求表演盡善盡美的企求帶給他不小的壓力與挫折。我想:對於這種孩子不能再用一般循循善誘的方式去處理,畢竟將來只要他在群體當中他便會遇到此類的事情,與其一再替他尋求別人的包容體諒,倒不如教他自己去衝撞現有的生存環境。聖經上說:上帝是按著他的樣子造了人。因此每個人的心理、生理狀況,必也承襲了上帝的某一部份,祂必也讓每一個體有其生存立足的空間。
我對孩子講:肢體動作是你的弱項,跟不上舞步那是必然的,但同學未必能了解這些,為求完美的演出而指責你也無可厚非。但你既在這世上便有權去追求快樂的生活方式,前提是你絕對不能傷害別人,不能做法律不允許的事。畢業典禮這事讓你心煩,讓你覺得很痛苦,那你大可不必參加畢業典禮,小學學習的階段就到畢業考結束便可以了,然後請假,我帶你出去玩,到處看看。孩子驚訝的說:「真得可以喔?」我說:當然!又沒人規定一定要參加畢業典禮才可拿畢業證書,
偷偷跟你講:爸爸二專畢業,也沒參加畢業典禮。孩子笑了:「這好!反正畢業典禮要乖乖的坐在底下聽大人說話,也真是無聊!」
後來,我又跟孩子講:其實表演的事是我們大人不過細心,否則表演的項目,方式可以做得細膩些,讓你也可以勝任參與表演。所以當你未來有機會帶領一個群體時,你必須要注意到最弱者的最高能力。孩子的表情有些莫然,我便舉例說:比如你安排一項健行活動,一般腳程四十分鐘可抵達目標,但群體中有位體能狀況特殊者需費時一小時才能到達,那麼規劃行程時間便要以一個小時為標準。此時孩子若有所悟的說:「我懂!像我以前在求公因數我都從最小的數著手,譬如:36跟12的公因素就從12去找,因為大於12的不可能給12整除!這道理應該是相同的!」我說:對!對!對!